清末民初,中国思想界正经历结构性深层转型。以“天命之谓性”为形上根基、以“成德成圣”为价值依归的传统儒学,在“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遭遇前所未有的阐释危机与合法性动摇。严复对“天演”之学的系统译介与创造性阐释,不仅重塑了国人关于世界与历史的认知图景,更推动了近代思想界运用新知重新审视、阐释乃至重构传统人性论的深刻变革。在此过程中,人性论从传统的道德心性思辨,逐步走向与近代救亡图存、国民塑造相融合的实践范畴。这一进程与近代民族国家的建构需求相嵌合,共同响应着“救国”与“新民”的双重历史命题。
为“天演”立命
梁启超评价严复为“中国西学第一人”,这一判断深刻揭示了严复在中西思想交汇处所进行的创造性重构工作。作为中国系统引介“天演”之学的第一人,严复凭借《天演论》的译介,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提升为具有普遍解释力的哲学原理,推动传统人性论从道德心性之学向近代认知范畴转型。
严复用“凡自然者谓之性,与生俱生者谓之性”界定“性”,剥离了宋明理学“性即理”的先天道德内涵,将其重新锚定在告子“生之谓性”的自然性与经验性之内。在此基础上,他将“生人之性”分为两层:一为与动物共有的“粗且贱”的自然本能,二为“精且贵”的道德情感能力。严复在按语中指出“哀乐羞恶,禽兽亦有之”,将传统儒家的“人禽之辨”置于自然连续性之中。然而,严复并未滑向单纯的自然主义,他敏锐地认识到,精贵之性若运用不当亦可能“济奸”“伤德”。因此,他提出要以人性中至高的“清净之理”统摄情志。严复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既承认人性的自然属性,又在“天演”进程中,通过从自然本能到道德情感,再到“清净之理”的阶梯式上升结构,为人的道德尊严与文明教化重新确立了内在依据。
同时,严复对盲目套用“天演”法则于社会治理的思潮提出了双重批判:其一,他指出社会演化并非必然导向道德进步,“恶根”同样可能随演化而加剧;其二,他辨析“天演”原意本在阐明自然规律,时人将其简化并移植至人类社会,实为一种误用。严复的审慎立场体现了其辩证视野:他既借“天演”之学唤醒国人的危机意识,又极力警惕其被曲解为“弱肉强食”的暴力逻辑,从而在引介西学之初,便为传统伦理秩序保留了批判与反思的空间。
然而反讽的是,严复对“天演”之“蔽”的清醒认知,未能阻止这一理论在后世传播中走向简化与固化。他所阐释的“物竞者,物各争存也;天择者,存其最宜也”,被口号化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并逐渐固化为一种排他性的话语垄断。当“天演”法则被拓展为普适的伦理框架时,善恶的相对化导致绝对善的崩塌,直接冲击了儒家人性论的道德预设,加速了传统伦理在近代思想中的失势,更在实践层面促成了清代以来人性论从“礼的秩序”向近代“力的秩序”的深刻转变。
绘“新民”图景
梁启超的思想路径既不同于传统儒家致力于内在心性修养的“内圣”功夫,也不同于严复对“天演”与人性关系的哲学探讨。他不再执着于探究抽象的“个人之性”,而是将理论激情倾注于对“国民性”的诊断与改造之上。
从“个人之性”到“国民性”的转向,并不意味着梁启超放弃了对人性的思考。在他看来,“国民性”正是人性在特定历史时空与政治语境下的核心载体。他将严复所奠定的新人性观,从解释世界的哲学理论转化为一套旨在锻造近代国民的政治规划。如果说严复通过《天演论》回答了“人性为何必须改造”,那么梁启超则通过《新民说》系统回答了“人性应该改造成什么”以及“如何改造”。
1902年,梁启超发表《新民说》,强调“国也者,积民而成”“欲其国之安富尊荣,则新民之道不可不讲”。在“新民”理念的建构中,梁启超展现了对待传统文化的辩证态度,其“新民”的方法论精髓在于:一方面,“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意在激活“社会身体”的内在生命力与历史主体性,对传统文化进行批判性继承与现代转化;另一方面,“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大胆引入传统所匮乏的近代性要素,使其具备在近代民族国家竞争中生存与发展的能力。
梁启超特别强调“一人如是,众民亦然”,将传统侧重于个体修养的人性论,创造性地转化为面向全体国民的社会性塑造工程。其中,“新民”理论呈现为一种既深植文化传统,又明确指向救亡图存的系统方案,通过对国民精神的整体改造,为引入“公德”“权利”“自由”“自治”“进步”“自尊”“合群”等一系列具体的“新民”要素,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类型性网文在通往“新经典”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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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完全人格”
从严复的“天演”哲学到梁启超的“新民”蓝图,近代中国对“人”的再造,最终需落实为一套可实践的社会制度。当新文化运动将“人的觉醒”推向顶峰,如何将觉醒的“人”系统地培育为近代民族国家的基石,成为时代的关键考题。
王汎森指出,“五四”以后培育新的社会生活主要有两条路径:一种是在各种“主义”指导下不断开展的群众运动;另一种则以蔡元培为代表,强调“教育训练”。这一判断揭示了蔡元培的独特站位——当许多知识分子聚焦于对旧伦理之“破”时,蔡元培思考的重心却在于新道德与新人格之“立”。他构建的教育体系的终极目的在于系统培育人的内在精神世界,这与严复、梁启超以来改造“人性”与“国民性”的工程一脉相承,并将其推向现代制度建设的层面。
真正将“人格”深化为内涵充盈的哲学概念,并制度化为一套完整教育实践的是蔡元培。他在《中学修身教科书》中,将传统人性论创造性地转化为现代人格发展理论:“人性何由而完成?曰:在发展人格。发展人格者,举智、情、意而统一之光明之谓也……发展人格,不外乎改良其品格而已。”这一论述将人性的完成等同于人格的发展,将人性理解为一种需要通过教育与实践持续优化、逐步演进的动态过程。
在此基础上,蔡元培融通中西,将“人格”界定为智力、情感与意志三者的有机统一与理性升华,这一思路既承续了儒家“成德成圣”的修养传统,又吸纳了康德哲学对认知能力与道德主体的结构性分析。他赋予人格以至高的道德与精神地位,断言其具有“无对待之价值”,超越了工具理性的衡量标准,为以养成“完全人格”为宗旨的现代教育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
1912年,蔡元培主持制定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需要为宗旨。”“硕学闳材”正是“完全人格”理想在国家法令中的精准表述——要求培养的不仅是专业人才,更是学识渊博、人格恢宏的完备之人。这标志着“完全人格”从思想家的理念跃升为国家教育的法定要求。这一系统化建构,是中国近代人性改造工程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关键转折。
结论
综上所述,严复引入“天演”法则,使传统人性论从道德本体转变为自然演进的产物;梁启超将这一命题政治化为改造国民性的“新民”方案;蔡元培则通过现代教育制度,将人格塑造落实为可实践的制度体系。这一谱系展现了近代中国思想界在回应危机时,试图以现代知识重构传统人性的持续努力。
然而,王国维基于认识论的批判,为这一谱系注入了必要的反思。他在《论性》中指出“性之为物,超乎吾人之知识外也”,警示人们人性既非先验范畴,亦非经验对象,故善恶之争实为无益之议论。这一论断揭示了将人性问题全然客观化、科学化的局限,提示人们:在再造“新民”的近代性工程中,人性的复杂性与超越性始终构成对科学规训的内在限制。
再造“新民”的历程具有双重意义:它既是传统人性论在现代性冲击下的创造性转化,也折射出救亡图存的现实诉求与传统道德本体之间的内在张力。这一未完成的课题至今仍在启迪我们:在科学认知与制度建构之外,如何为人的尊严与价值保留应有的精神空间,仍是关乎“人何以为人”的根本命题。
(作者:刘莹,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讲师)(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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