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的通知合作司商合函〔2026〕451号2026年08月2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国际化发展,引导汽车行业企业规范境外竞争行为、加强合规建设,深化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促进全球汽车行业发展进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现予印发,供工作中参考。 第三条汽车行业企业境外生产经营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我国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践行《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企业境外廉洁合规工作指引》《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等要求。 第五条企业在制定整车境外市场建议零售价时,应按照东道国法律法规、市场原则和商业惯例,针对本企业不同车辆配置设定清晰的价格梯度,避免因多频次、大幅度价格波动影响境外消费者利益和品牌形象
新华社记者晋美多吉在西藏吉隆口岸国门附近受灾核心区域报道救援进展。目前,在吉隆口岸国门区域已经可以看到远处正在作业的大型机械。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各方力量争分夺秒,不放弃任何希望。
记者:晋美多吉、普布次仁